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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策勒县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 ||||||||||||
2007-11-19 11: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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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策勒县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策勒地区行署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新政发〔2007〕8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土地调查是我国家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搞好第二次土地调查,掌握真实土地基础数据,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利益等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手段。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到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好本次土地调查工作。 二、调查内容和时间进度 (一)调查内容 本次土地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在全县范围内利用遥感、全球定位、地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等先进技术,以正摄影像图为基础,逐地块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和面积,掌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开发园区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利用状况;逐地块调查乡镇各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调查全县基本农田的分布和保护状况,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全县的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二)时间进度 第二次土地调查按照地区统一部署,统一实施。2007年7月至12月开展本次调查的有关准备工作,完成策勒县土地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补充规范制定以及试点、培训和宣传等工作,完成乡级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结合图表。2008年1月至9月,全面完成土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于2008年11月将数据上报地区。 2010年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土地变更调查,保持调查成果的现实性。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策勒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多力坤·玉素甫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尹如洪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 麦麦提敏·如则麦麦提 (政府办公室主任) 要文忠 (国土资源局局长) 依拉木江·吐送尼亚孜 (环保局局长) 买买提阿不拉、买买提 (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朱海龙 (发改委主任) 郑金宝 (财政局副局长) 李泽梅 (统计局局长) 肉孜托乎提·塞地 (民政局局长) 杨新春 (农业局局长) 孟进林 (水利局局长) 吾买尔江·买托乎提 (审计局局长) 祁振东 (林业局副局长) 逯社会 (建设局局长) 杨权有 (畜牧兽医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要文忠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 阿迪里 (国土资源局地籍测绘科科长) 唐 涛 (国土资源局地籍测绘办公室科员) 柳虹霞 (国土资源局地籍测绘办公室科员) 艾克拜尔·肉孜托乎提 (策勒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艾比白 (国土资源局地籍测绘办公室) 阎晓蓉 (国土资源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吐送江 (农业局干部) 严奉卓 (财政局干部) 赵秀文 (统计局干部) 吐尔洪·沙力 (民政局干部) 吕刚 (发改委干部) 吐送江 (建设局干部) 买买提江·阿布力孜 (林业局干部) 艾比拜汗·阿皮孜 (水利局干部) (二)明确分工。 调查工作按照“国家整体控制,地方细化调查,各级优势互补,分级负责实施”的形式组织实施。主要深入实地细化调查。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1、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县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调查的日常工作,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方案制定、经费预算、业务指导、工作宣传、人员培训、数据处理、汇总和检查上报工作。 (2)发改委:协调有关物质设备,基础数据、资料的落实,参与编写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和调查成果的开发应用工作。 (3)财政局:根据工作进度和实施情况,负责土地调查经费的落实及保障工作。 (4)审计局:负责监督调查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对调查经费支出情况按工作开展情况分阶段进行审计。 (5)统计局:负责提供本县社会经济、自然等资源,参与数据处理、汇总和检查及相关调查数据的评估工作。 (6)县民政局:负责提供本县行政界线勘界资料、有关文件、图件和全县行政区划标准地名等工作;参与绘制行政界线转绘土地调查基础图件、制作本县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等工作。 (7)县建设局:负责提供乡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数量等基础资料;参与相关调查数据的评估工作。 (8)县水利局:负责提供水利方面的基础资料及水利工程用地调查的技术指导工作;参与相关调查数据的评估工作。 (9)县农业局:负责提供农业方面的基础资料及农业用地调查的技术指导工作;参与相关调查数据的评估工作。 (10)县畜牧局:负责提供草场方面的基础资料及草场用地调查的技术指导工作;参与相关调查数据的评估工作。 (11)县林业局:负责提供林业方面的征收、农用地转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开发复垦及整理审批等资料。 (12)县环保局:负责提供环保方面的基础资料及农业用地调查的技术指导工作;参与相关调查数据的评估工作。 2、策勒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在策勒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组织实施,并负责调查成果的维护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具体职责为: (1)编制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 (2)负责协调解决土地调查基础资料和遥感数据。 (3)负责对承担调查任务的队伍进行资质审查、调查人员的培训及调查工作的宣传。 (4)负责组织对本县土地调查成果的自验工作。 (5)负责土地调查成果的汇总、分析及上报。 (6)负责土地数据库的建设。 (7)负责调查成果的更新维护及信息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土地调查成果的日常变更维护,实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负责土地调查基础信息的应用与服务等工作。 (8)实施国家第二次土地调查中土地权属纠纷处理办法;对第二次土地调查中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及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配合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土地 调查 通知 抄送:党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存。 策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10月19日印发 共印维文20份 汉文25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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