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统一管理全县林业资源调查,建立森林资源档案,掌握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
(二)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牧场等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三)建立各种护林防火组织,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四)负责组织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规定林木,种苗的检疫对象,并制定有关规定。
(五)负责或组织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规定和管理工作。
(六)在人民政府组织下制定植树造林规划,并做好有关实施工作。
(七)参加年林木采伐限额的制定,并做好审核工作,做好林木采伐证的审核、发放及管理工作,并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
(八)组织制订全县植树造林、绿化、防风治沙、园艺、森林防护等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九)负责对违反森林法的行政处罚和监督及林业主管部门应负责的其它工作。
(十)负责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策勒县林业局为策勒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不设内设科室。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策勒县林业局核定行政编制7名,领导职数为3名。
联系电话:0903-6712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