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县及上级部门有关公路交通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实施原则等。
2、负责本县公路交通发展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公路交通各类统计报表。
3、负责本县交通系统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抓好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4、负责制定、上报本县县乡道路建设、规划,公路维修、监督工程质量,基建技术改造,指导组织民工进行公路建设。并负责上述项目资金的正确使用和管理,如需要对项目进行调整时,在自己权限内上报审批,同时还负责管理组织和按计划使用为发展交通事业筹集的各项资金。
5、负责本县的交通运输市场、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及加强人员培训等工作的行业管理。
6、提高运输质量和效益,落实客运站、客运站点的业务服务项目和建设,并对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路主干线的绿化、大力支持国家和省级公路的急修工程,管理好县乡道路的路政工作。
8、负责本县交通科技项目的组织和实施,重视人才培训和选拔,负责有关科技公报、先进技术、经济信息、先进经验的传达和总结推广工作。
9、负责协调本县公路交通运输部门的关系。
10、主管本县公路“三乱”工作。
11、认真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事宜
二、机构设置:
策勒县交通局为策勒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不设内设科室。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策勒县交通局核定行政编制3名,领导职数为2名。
联系电话:0903-6712569